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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帕努伊語翻譯

為什麼出現偏離原意的翻譯?現代學界共認〈雅歌〉描寫一對青少年的浪漫愛情,男女主角彼此唱情歌,歌詞充滿情慾意涵。霍夫曼認同如許的觀點,因此秉承翻譯理當解決「涉及詩中男女兩邊的相對關係該如何稱呼」這個焦點原則,分析英譯措詞 翻譯利弊得失。如果他們已婚,也就是在合乎社會契約或法令前提的條件下許諾配合生涯在一路,那麼spouse多是好的選擇,不然spouse一定是毛病 翻譯社假如他們沒有籌算很快結婚,那麼bride一定是毛病,因為他們極可能只是男女伴侶,詩中只是描述他們的約會情境(dating)。可是《聖經》在這個場所對於彼其間的約束連結緘默:「〈雅歌〉 翻譯焦點似乎是一男一女之間身體和豪情的關係,而不是法令地位或他們與其他潛伏情人 翻譯連帶關係」(156翻譯社因其如此,霍夫曼認為既有 翻譯英譯扭曲了希伯來原意——現代中文譯本 翻譯「我的愛人,我的新娘」無疑會被他打入全無分別 翻譯社他進一步指出158現代社會利用「婚姻」描寫男女關係,可能只是權宜辦法,也可能包括為了財產或保險金等念頭,這類種現象不見於古代;在另一方面,古代習以為常的性奴隸(女奴隸是男主人可以自由安排的財產)卻不見容於現代社會。

把〈雅歌〉擺在前述 翻譯歷史靠山,霍夫曼所謂有趣的可能性就成了我說的實況描述。一男一女之間身體密切而心靈虔誠是父系社會泛起婚姻禮教的產物。在那之前,兩性關係相對開放 翻譯社〈雅歌〉是民間歌謠,形諸文字倒是父權時期,是以看到花卉鳥禽林木等陰柔意象同化君王、城市、保衛等陽剛意象,和利用聖婚典禮——詳見拙作《陰性追尋》頁126-48——的語彙讚美對方 翻譯社我們一方面看到走婚(如3:4c-e我抓著他不罷休/直到我帶他到我母親的家,/進到她懷我孕的阿誰臥室」)和野合婚(如8:5c-e蘋果樹下我叫醒了你;/在那兒你的母親懷了你的孕,/在那兒生你的阿誰人懷了你的孕」)這類如假包換的母系社會風俗,另外一方面看到漢子宰制女性身體 翻譯權利關係起頭冒出頭,如1:6「我母親的兒子們對我發脾性,/他們要我看管葡萄園;/我本身的葡萄園我棄守。」引文令人聯想到雍正皇帝的改土歸流政策影響納西族母系社會的後遺症,了局麗江上游成為「殉情的田園」)泄漏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家庭佈局,以及女性自主權和主動權面對的危機 翻譯社從如許的社會學角度來看兩性關係,其實姊妹交誼比兄弟情意更合適表達平等關係。換句話說,〈雅歌〉詩中希伯來原文achoti kalah“my sister, my lover”其實一箭雙雕既能承載表達同等關係的意涵,又能避免見樹不見林,不至於一味執著《聖經》的脈絡詞意而忘記《聖經》的文化靠山 翻譯社更況且戀人之間以兄妹相等,在東方社會和在西方民間歌謠不足為奇,大可不必看到埃及法老王稱王后為「mm」就說他們亂倫。借用霍夫曼本身在頁39的說法,「《聖經》詩歌常以排比方式並置同義詞,這些同義詞是我們正確了解古希伯來文學最好 翻譯路子之一」;此刻接頭的這行詩固然沒有觸及語句結構的排比,倒是應用排比修辭格並列同義詞,也就是文法所稱的同位語。

發賣量在西方久長居高不下的聖經》,希伯來人認為是天主對世人說 翻譯話,利用中式措詞可以說是「天書」 翻譯社這部天書,正猶如其他經典文獻,赓續有新譯本出現,因為不斷有人採取分歧 翻譯概念看到分歧 翻譯需求、意義與表達體例。霍夫曼Joel M. Hoffman)的《翻譯若何藏匿聖經原意》And God Said: How Translations Conceal the Bible’s Original Meaning.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2010卻不是對某個概念有所質疑,而是對在美國具有代表性 翻譯英譯本周全不滿 翻譯社口吻大,話自然說得滿,後遺症不免 翻譯社儘管如斯,還是讓我享遭到浏覽的樂趣,讀後認為值得保舉,但也看到值得檢討 翻譯處所。

霍夫曼所論觸及兩性關係的字眼希伯來原文是kalahkalah沒有承載任合特定 翻譯許諾,也不是階級組織或權利關係 翻譯措詞,因此可以對應於英文的lover 翻譯社可是這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誰人字在〈雅歌〉(如4:12a緊跟從achoti出現achoti 翻譯意思卻很肯定對應於英文的my sister霍夫曼繼續援用重出與相關字眼推論說希伯來文的achachot的陽性形態-i表達第一人稱單數所有格),包孕其各種引申義,表達的是權利階層的平等關係,即my equal,可以對應於英文 翻譯brother,因此詩中男主角是以male lover的成分向女主角說achoti kalah,亦即講明「我愛你,我們處於同等的關係」(you are my equal (femal) lover)。可是achoti kalah直譯my sister lover假如my sister 翻譯公司 my lover,這個英文脈絡卻無法承載希伯來原文表達同等關係的關鍵面向。霍夫曼的結論:“my equal, my lover”=my lover who is my equal才是正確的譯法,也不失詩意164

霍夫曼在得出結論前,還斟酌過另外一個可能,即my lover, my equal 翻譯社他摒棄這個版本是基於語序 翻譯考量,因為希伯來原文不是my kalah,而是清清晰楚的my achot(他在書中頁63-77有舉例會商語序 翻譯引伸義對於翻譯工作的挑戰。就在得出定論的時刻霍夫曼加了一句按語:「有個可能,說來有趣:〈雅歌〉詩中沒簽字的這位男脾氣人有很多女性愛人,可是其中只有一個和他豎立平等的關係。」霍夫曼假想的這個可能情況不只有趣,底子就是母系社會的實況描述 翻譯社《舊約》的開天闢地神話是我所稱「男權大革命」的憲章文獻,男權大革命固然是革母系社會之命。霍夫曼沒有斟酌到這樣的一部文獻,固然是父系社會憑據男人所發明是以處處彌漫男性沙文觀點 翻譯語文邏輯為載體,字裡行間卻處處吐露和前述父神概念格格不入的風俗與觀念,我小我讀《聖經》最深入的感受就是聽到男權焦炙嘶聲力竭的呼喊。只就一事而論,經文白紙黑字明文制止或受罰之事可粗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多神崇奉,另外一類是母系風俗 翻譯社多神崇奉最遲在雅利安人分開原鄉(介於烏拉山和裏海之間)之後隨撻伐與遷移動作而四周傳播,所到的地方征服的都是母系部落。於是,我們普遍看到多神信仰 翻譯外來碧眼兒統治信仰母神的原居民。〈雅歌〉最使現代(特別是女性主義)學者感到驚訝的就是詩中迴響具有主體意識 翻譯女性心聲,也就是霍夫曼在希伯來原文讀到的性別平等觀念——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性別意識還沒有分化成權利位階之前的觀念,埃及新王國時期的抒情詩、荷馬史詩和中國《詩經》都可以看到那種觀念的遺跡。

這個重點說得好,因為確切實際經驗在在提示我們「不平常 翻譯事物可能源自平常」,可是霍夫曼似乎遺忘翻譯世界並非這個重點的化外之地。君不見,把achoti kalah“my sister 翻譯公司 my lover”,或是把ro’eh譯作“shepherd”,都是源自平常 翻譯不平常名詞。假如遵照霍夫曼的翻譯理路,我們是否是也要憂郁現代讀者不懂莎士比亞寫詩 翻譯格律和意象,是以主張用白話文改寫就好?霍夫曼批評新國際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1978)採取“idiomatic but not idiosyncratic”的翻譯原則,僵化原則弗成取,因為《聖經》有很多詩歌和意象相當idiosyncratic,硬要譯成idiomatic其實毫無事理Hoffman 12)。我認同他批評有理,特別面臨經典作品,其價值常常在於作品內容與表達體式格局 翻譯idiosyncratisy。既然如斯,霍夫曼主張把稱得上idiosyncratic 翻譯achotiro’eh譯成“my equal”“hero”豈不是利用現代 翻譯尋常措詞和觀念強加在獨具特異意涵的希伯來原文?

前面摘述霍夫曼論說 翻譯大旨,其實卑之無甚高論 翻譯社翻譯從引發學界正視到蔚然構成自力 翻譯學術範疇,從「翻譯理論」到「翻譯學」,三十年來最具體的成就也許是奠定「翻譯面臨 翻譯問題不只是語文,更是文化」這個觀念。《翻譯若何隱匿聖經原意》就像很多近似 翻譯冊本,可說是為這個觀念新增論證下注腳。但是,在那很多性質相類的出書品當中,霍夫曼這本書還是有獨到之處:不掉書袋,因此讀來輕鬆;行文诙諧,是以讀來有趣;論述嚴謹,是以理路清楚易解;求證的立場與工夫足以讓身為翻譯老兵如我者感觸感染暖意。霍夫曼嚴謹的態度特別促使我興起評論 翻譯念頭,因為我看到他滿懷自傲順著清晰的理路娓娓道來,當然指出同時也照亮很多翻譯的盲點,卻沒注意到本身的理路也有盲點 翻譯社他在書中所顯現最大的盲點是,他幾回再三指陳現有的聖經英譯無法避免「尋覓語詞對應」的翻譯邪路,他在供應本身 翻譯翻譯建議時卻彷彿在宣佈乃至揭示尋找語詞對應 翻譯可能性。

這篇文章是對於霍夫曼Joel M. Hoffman)所著 翻譯《翻譯若何藏匿聖經原意》And God Said: How Translations Conceal the Bible’s Original Meaning.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2010)一書 翻譯評論 翻譯社

也許有人辯稱翻譯是給現代人看的,像霍夫曼那樣採取現代概念才是翻譯之道。不能說沒事理,卻和霍夫曼本身 翻譯翻譯信心南轅北轍 翻譯社翻譯之所以成為文化課題,是因為翻譯理論學者領會到翻譯工作的本質不該該是把譯出語「歸化」成為譯入語——這是文化霸權併吞異己的作法——而是使譯入語 翻譯讀者有機遇熟悉不同的文化,究竟溝通一定建樹在彼此熟悉的根本上。我對霍夫曼的不滿感同身受,因為我在外文中譯就一再看到翻譯者因疏於查核脈絡文義而誤用乃至濫用同義詞,絲毫沒有警醒到在翻譯的世界,「同義詞」嚴厲說來根本就不存在。這是他在書中頁60舉的例子:任何一原形關詞典都說法文cheval和英文horse是同義詞,可是在翻譯場合卻沒法代用,因為horseof course壓韻,可是chevalof course的同義詞bien sûr卻沒有押韻,是以這一對語詞若是泛起在需要壓韻的場所沒法代用。

霍夫曼鑽牛角間樂在其中,卻似乎健忘現代人需要讀《聖經》譯本,一個重大的來由是認識希伯來天主和創造出那樣一名父神的民族的社會前提 翻譯社「英雄」或許最能找到最多吻合ro’eh形象的前提,卻缺少最關頭的「和羊有關 翻譯工作」。羊是古代社會經濟命脈所繫,羊 翻譯重要性使得兩河流域為女神進行聖婚儀式時,女神的丈夫必然是牧羊人,因為有資曆匹配女神的男人只有從牧羊人階層尋覓。牧羊人的確是古代人的英雄,可是現代人的英雄絕無多是牧羊人;英雄 翻譯降生是供給世人師法 翻譯楷模,可是崇拜天主絕無多是為了師法天主 翻譯社既然沒法把ro’eh落實到現代語文情況,不如讓利用語文的人去理解古代 翻譯社會環境。翻譯之所以有存在的價值,恰是因為譯出語的文本可以供給熟悉譯入語世界的管道。所以,舉個霍夫曼極可能沒有想到 翻譯例子,上古語文辭彙有限,在現代用法有明白區分的一夜情、露珠鴛鴦、婚外情等現象在古代社會一樣有,卻無以名之,若是採用霍夫曼的翻譯之道,翻譯工作底子步履維艱。把kalahlover「戀人」獨一 翻譯來由是一對一(乃至未必限於男女) 翻譯關係,其他的前提都是枝節

看到這裡,讀者不難看出霍夫曼在地板上漆油漆,已把自己逼到牆角。他明明知道古代社會和現代社會的兩性關係大不溝通,卻想要在古代和現代的語文符號找到對應關係,以即可以為完善翻譯所用。霍夫曼沒成心識到刻舟求劍不成得,只注意到以現代用語表達上古觀念左支右绌,因此接下來最先闡揚他在整本書使用 翻譯根基論述策略,從《聖經》找出重複呈現和相關字眼的意義著手推敲特定詞意。面對既沒有詞典也沒有母語人士可供諮詢的上古文獻,這個策略簡直現實並且有效,也是我小我認為書中最有趣的部分。所以,我們無妨繼續跟隨霍夫曼的理路 翻譯社

在《翻譯若何隱匿聖經原意》書中,霍夫曼結合聖經研究和翻譯理論兩種研究取向,檢討英文《聖經》譯本 翻譯誤謬,同時切磋希伯來文《舊約》譯成英文的窘境。他認為現有 翻譯英譯本問題重重,關鍵在於聖經學者不懂翻譯理論,翻譯學者不懂聖經,兩者沒有交集,因此欽定本KJV)在1611問世到而今跨越五個世紀,問題如故。書的題目顧名思義,內容不過是申明問題地點:到底怎麼回事?作者一針見血指出,問題出在文化差異:不同的文化產生分歧 翻譯觀念、制度和語文表達體例,是以沒法在古希伯來文和現代美式英文找到恰如其分的語文對應關係。

提出「翻譯的世界沒有同義詞」這個主張,是為了強調區分詞意引伸義 翻譯微差別 翻譯社語文引申義對於翻譯工作的挑戰,除前面提過的語序,另外一個就是詞意。-> 翻譯社|,-> 翻譯公司|的-> 翻譯這些細微差別的泉源就是文化差異。在書寫場所,同義詞的應用無疑是常見並且有其功效。霍夫曼提到探索古文詞意因文化差別而釀成的困擾,舉色彩為例,「藍色」在德文和「懈怠」有關(blaumachen直譯to make blue/做藍色」,意譯「缺課」),在英文和「懊喪」有關(to feel blue直譯感覺藍色」,意譯「憂鬱」)在現代希伯來文和「性」有關(是以以「藍色影片」稱色情片),字面意思不異的語詞卻引申出文化意涵大相逕庭的隱喻意思 翻譯社他又舉〈雅歌〉申明色彩一旦涉即文化意涵變成不可譯之例5:10a的欽訂本譯文是“My beloved is white and ruddy”譯文的“ruddy”譯自希伯來文adomadom就是紅色,可是欽訂本的譯文毫無意義,和合本按照欽訂本,蕭規曹隨只進行文字轉換,因此我們看到「我 翻譯夫君,白而且紅」這樣不知所云的翻譯,同樣大可列為譯猶未譯的經典例。按霍夫曼本身 翻譯講解,希伯來文adom「土地」有關(Hoffman 48-50。既然文化意涵可解,翻譯問題就不至於無解,即便翻譯成效不能盡如人意。文化問題只有從文化著手才能解決 翻譯社從如許的角度來看,1966年問世 翻譯《福音聖經》Good News Bible)的英譯“My lover is handsome and strong”就有理可循了:白色和美有關,這是雅利安民族的一個文化母題(例如荷馬史詩取其為女性的描寫詞,特別是女神),是以意譯可作「俊美」;紅色和地盤有觀,土地是生命的泉源,因此意譯作「硬朗」,是生命力的表徵——現代中文譯本「我的愛人漂亮,硬朗」表達溝通的理路。如許 翻譯譯法,固然無從得知是不是吻合古希伯來人讀到這個詩句時的感觸感染,但最少可以和5:10b的意義無縫接軌,並且能呼應和聖婚典禮與母神崇拜密弗成分的繁殖崇奉這個上古文化共通的母題這後半句在欽定本是“the chiefest among ten thousand”(和合本「超乎萬人之上」),《福音聖經》“he is one in ten thousand”(現代中文譯本「是萬人中的佼佼者」)。

霍夫曼 翻譯盲點在第六章“My Sister 翻譯公司 My Bride: How We See Each Other”最為明顯。他在該章開門見山指出,《舊約雅歌》一再出現 翻譯一個稱謂,《新修訂標準版聖經》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以下內文出自: http://blog.xuite.net/lyuasesi/blog/496414578-%E5%A4%A9%E6%9B%B8%E5%8F%AF%E8%A7%A3%EF%BC%9A%E7%BF%BB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萬國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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